当前位置: 主页 > 资讯 > 详情
兴义市85.71万人参保 筑牢就医健康保障网|当前视讯

来源亮点黔西南   2023-03-30 10:11:41


(资料图)

截止3月28日,兴义市的陈光福、吴万良等85.71万人,参加2023年兴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,为任务数的98.25%,筑牢参保人员就医健康保障网,有效缓解贫困群众“因病致贫、因病返贫”问题,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。

为切实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,兴义市根据贵州省《关于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的通知》等相关精神,坚持“为民、利民、便民、及时”的原则,全面落实“广范宣传、入户动员、代收代缴”等工作,建立县、乡、村三级联动机制,通过数据共享、信息联络、优势互补、密切配合,全面开展上下联动运作机制,形成共同推进居民医保参保征缴工作合力,层层压实工作责任,提高工作效率,扎实推进征缴工作进度。

兴义市2023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采用集中征缴为主、零星缴费为辅的征缴方式,集中征缴期:2022年10月20日至2023年3月31日,零星征缴期:普通群众征缴期为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;2023年居民参保人均筹资标准不低于960元/人,其中,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/人,财政补助不低于610元/人。特困人员、孤儿、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、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、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个人缴费所需资金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承担,计生“两户”及计生特殊家庭成员个人缴费所需资金由县级财政全额承担,低保对象、脱贫不稳定人口、边缘易致贫人口、突发严重困难人口由医疗救助基金按照175元/人标准予以资助,低保边缘家庭人口中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重度残疾人由医疗救助基金按105元/人标准予以资助,稳定脱贫人口按照120元/人标准予以资助。